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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新規:9月1日起,監理這個職責成為歷史
住建部公布的《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》,將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新標準刪除了2013版中關于工程簽證的條款,改為新增工程計量與計價規則。這一調整終結了監理長久以來在簽證審核職責上的爭論。
新規定通過對職能的重新劃分,把原本由監理負責的簽證審核權限,被重新劃歸至更專業的管理框架。,這標志著監理在管理中的權力與責任關系發生了明顯的變化。
涉及設計調整的部分,納入工程變更體系;索賠事項,劃歸專項管理體系;符合計日工適用條件的非實體性項目,執行計日工規則;而合同外的實體工程,歸入新增工程管理范疇。
新增工程的認定需滿足雙重前提:發包方提出需求,承包方接受實施,在這個過程中需提交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,以及進度計劃和報價單,雙方協商并補充合同條款。
針對緊急工程,允許通過會議紀要形式先行確認,但是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全書面文件。
監理的職能重心轉向全過程風險防控,在保留資料初審、現場見證以及隱蔽工程驗收等基礎職能的同時,新增了質量管控、進度監督還有合規性審查等核心任務。
比如在新增工程的實施階段,監理需要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狀況,還有進度計劃的落實情況,以及報價的合理性等方面進行監督核查;通過這樣的方式,能夠保證發承包雙方的協商成果既符合合同的約定,又能達到相應的技術標準。
監理的角色從直接審核轉向監督協調,在合同價款調整、工程變更等環節的決策權弱化,但監督權會加強。同時監理需對監督結果的合規性負責,而非直接承擔簽證審核的經濟風險。
這種職能的調整,實際上不是對監理作用的減弱,而是把一些有爭議的事務分離開來,這樣就能讓監理更專注于工程質量的核心控制環節。
此次調整的深層邏輯,在于對工程管理制度進行優化,通過剝離那種帶有模糊性的權責,進而降低監理在自由裁量方面所面臨的風險。
新規定讓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更加對等。要求發承包方直接負責工程變更的決策工作,推動了造價的市場化改革。
傳統的簽證審核業務在逐漸消退,這迫使企業朝著全過程風險管控的方向進行轉型,其專業能力需要聚焦在合同監管、風險預控以及合規審查等更為高階的領域。
政策實施之后,工程管理的鏈條將呈現出更為清晰的責任邊界。監理不再卷入簽證爭議的泥潭,得以集中資源提升工程質量監管效能~
2025-5-27 10:26:26 瀏覽人次: 68